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关于我们
   法律服务项目
   两中心风采
   社区服务网络
◆ ◆ ◆ ◆ ◆ ◆ ◆ ◆ ◆
 
 法律咨询服务

   1、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国家政策。
   2、对突发性、易激化的民间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作出快速反映,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处和疏导。
   3、对群众提出的法律服务要求,及时分流具体承办单位。
   4、定期整理分析群众关注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将重要的社情民意及时报告党政机关。
   5、受理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举报,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法律援助申请

   1、具有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2、申请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月生活保障标准线的;
   3、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已经立案或申请人有充分理由和证据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确需提供法律帮助;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案件被告人;
   5、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福田法援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148”协调指挥中心(福田区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福田区“148”协调指挥中心,加挂区法律援助中心是1999年7月22日经区编委批准成立,人员经费由财政列支,直属福田区司法局领导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1、负责解答法律咨询,宣传和普及 有关的法律及政策知识;
2、接受法律服务要求,及时部署落实提供服务的具体单位和措施,必要时上门服务;
3、对突发性、易激化的民间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作出迅速反应,指挥司法所和调解组织及
时到位,予以调处和疏导;
4、对于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或需与其他部门协作处理的事项,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或
接洽协作;
5、定期整理分析群众关注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掌握社情民意,报告党政领导;
6、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
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7、组织执业律师或公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8、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4号(福田区府2办)四楼
    电 话: 83340148 83923984 83925901

 

 
 公 告 栏
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重点开展关爱新生代外来建设者法律援助工作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开展“关爱新生代外来建设者行动”

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

 
 网络调查
 
 
 友情连接

粤ICP备05002854号
Copyright 2007 深圳福田区法律援助中心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4号(福田区政府2办)四楼
联系电话:0755-83340148
E-mail: webmaster@ftlegalai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