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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法律服务

   "148"是"要司法"的谐音,它是人民政府为便民利民而专门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有专人值班。“148”法律服务“83340148”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机关把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普法等业务融为一体,为政府、企事业和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桥梁和纽带,即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展示司法行政职能的一个窗口。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是经过政府批准设立,代表政府行使法律援助职能的专门机构。本中心的工作宗旨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维护弱者合法的法律权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实现司法公正、为促进会稳定、经济繁荣和精神文明建设尽职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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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信息动态
[[image2]]     2008年5月30日上午8:20分到9:20分,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及广东省司法厅陈伟雄厅长等12位司法部及省厅领导一行,在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邹从兵的陪同下,莅临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视察和调研。
    福田区区委副书记侯建潮、福田区副区长黄华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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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纪念《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五周年活动  (2008-9-17)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2008-7-2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008-7-11)
 
福田区法律援助处为做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的工作要求  (2008-7-3)
 
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及省厅领导视察福田区法律援助处  (2008-7-3)
 
 ⊙经典案例
 
主动辞职员工 公司不予补偿 (2008-7-22)
 
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不能中止劳动争议仲裁 (2008-7-21)
 
提出辞职三十天后可不再上班 (2008-7-21)
 
房地产公司与丁某退工纠纷案 (2008-7-21)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应以什么工资为基数计发 (200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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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田区司法局在福田政府在线开放政务信息目录及网上咨询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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